第七章
第七天,周淑华没有赔偿。
第八天,我和陈默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,要求周淑华赔偿经济损失一百二十万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十万元,共计一百四十万元。
同时,刑事案件也在推进。
周淑华慌了。她开始四处借钱,但亲戚朋友一听是这种事,都避之不及。
沈清远想卖房,但房子有贷款,一时半会儿卖不掉。
开庭前三天,周淑华来我爸妈家找我。
她跪在门口,哭着求我:“晚晚,妈知道错了,妈真的知道错了!你撤诉好不好?妈给你磕头!”
我爸要赶她走,我拦住了。
“妈,您起来。”
她不肯,跪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:“我不能坐牢啊!我都六十多了,坐牢会死在里面的!晚晚,你行行好,饶了我这一次吧!”
我看着这个曾经趾高气扬的老妇人,现在狼狈不堪地跪在我面前,心里没有任何快感,只有悲哀。
“妈,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。”
“我……我是为了清月啊!她是你小姑子,你不能见死不救啊!”
“所以您就偷我的东西救她?”
她哑口无言。
“您起来吧。”我说,“法院怎么判,我就怎么执行。您如果真想补救,就想办法把邮票集找回来。”
“我找不到啊!那个人电话都打不通了!”
“那就没办法了。”
我关上了门。
门外,她的哭声渐渐远去。
我爸拍了拍我的肩:“做得对。对这种人不狠心,她永远不会长记性。”
我知道。但我还是难过。
为那些再也回不来的邮票,为那段再也回不去的婚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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