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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贵人叫宋彻,还真是当今圣上新立的储君。

也许是出于对宋彻的歉意,我爹答应他出山。

那一年,我十岁,弟弟八岁,第一次离开九云山,跟着爹去京城。

何二妮成了何洱霓,何二狗成了何洱构。

我爹成了太子太傅。

回京之后,圣上召见我们一家。

大殿上,二狗哐哐吃西域进贡的葡萄,籽和皮也舍不得吐。

我没资格嘲笑他,因为当时我正一碗又一碗地喝香米粥。

以前我们家只吃得起麸糠,那是用来喂牲口的。

「你就是害得太子不举的丫头?」

圣上捋着胡子哈哈大笑。

我放下粥,又是惊恐又是疑惑。

有人害得他儿子断子绝孙,他竟然还很高兴?

爹说得果然没错,朝廷里的人脑子都有病。

我看看弟弟,弟弟看看爹,爹却埋头喝酒,一眼不往我们这边瞅。

没一个靠谱的!

我咽了口吐沫承认:「民女粗野,望圣上开恩。」

圣上笑得更欢,笑得咳嗽,咳得脸红。

「好好!再接再厉!再接再厉!」

我:??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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