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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再次进了警局。但这一次,我是受害者和正当防卫方。我录下的视频,成为了最关键的证据。王姐和那个男人被送进医院,经过抢救,都脱离了生命危险。但他们将面临的,是故意sharen未遂的指控。而我,因为防卫过当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这是一个我完全可以接受的结果。走出法院的那天,天气很好。萌萌扑进我怀里,紧紧抱着我。“妈妈,我们回家。”“好,我们回家。”我带着萌萌,离开了这座城市。我们去了很多地方,看了很多风景。我把之前的经历,改编成了一个故事,发表在了网上。没想到,故事火了。很多读者给我留言,说我的经历给了她们力量。有出版社联系我,想把我的故事出版成书。我用拿到的,彻底翻过去了。至于王姐,她被判了十年。那个收钱办事的男人,被判了八年。曾经在一个旅游团里的人,最后在不同的监狱里“重逢”。真是讽刺。两年后,我的书被改编成了电影。首映礼那天,张警官也来了。他已经升了职,成了市局的刑侦队长。他带着妻子和孩子,坐在我身边。“林悦,恭喜你。”“应该是我谢谢你。”我真心实意地说。“如果不是你,我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。”“那是你自己救了自己。”张警官说。“你的坚韧和勇敢,是任何人都拿不走的。”电影开始了。大银幕上,女主角抱着女儿,在玻璃栈道上。对着欺负她们的熊孩子和家长,一字一句地说:“下一次,一定要推回去。”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。我转头看向身边的萌萌。她看得特别认真,小脸上满是专注。电影结束,灯光亮起。萌萌拉了拉我的手,小声问。“妈妈,那个坏蛋,后来真的死了吗?”我摸了摸她的头。“对,所有的坏人,都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。”“那我们呢?”“我们。”我把她抱进怀里,亲了亲她的额头。“我们会过上很好很好的生活。”窗外,华灯初上,城市璀璨如星河。我知道,我和萌萌的未来,也会像这片灯火一样。光明,灿烂,再无黑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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